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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2019版造价文件汇编简介:
"云南2019版造价文件汇编"主要包含了云南省在2019年发布的各类工程造价相关的规范、标准、文件和定额等。这些文件汇编是工程建设领域进行成本预算、工程结算、工程招标投标等工作的主要依据,对于维护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
具体内容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 定额部分:包括云南省的建筑、安装、装饰装修、市政、园林绿化等各专业的定额标准,规定了各类工程的人工、材料、机械等消耗量标准。
2. 规范标准:包括国家和云南省发布的工程建设技术规范、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等,规定了工程建设的技术要求和管理标准。
3. 文件部分:可能包括云南省政府和相关部门发布的关于工程造价管理的政策文件、指导意见、通知等,对工程造价管理的政策方向和具体操作做出了规定。
4. 造价管理:可能包含了造价工程师的执业规范,工程造价的编制、审查、确认等管理规定。
请注意,由于文件内容会随着政策调整而更新,具体信息应以最新发布的官方文件为准。在实际工作中,应结合最新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以及具体的项目情况来执行。
云南2019版造价文件汇编部分内容预览:
南 云南省任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4月28日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CJ∕T 20-1999 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设备 垃圾焚烧、气化、热解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云建科函(2019)62号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重新调整
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 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重新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曾值税税率的通知》(建办标函(2019)193号)要求,现对《云 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 中税金综合费率的通知》:(云建标(2018)89号)中规定的工程 造价计价依据中增值税税率由10%调整为9%,现将云南省建设工 程造价计价依据中税金综合税率进行调整,并就有关事项通知 如下: 一、凡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执行《云南省2013版建设工程 造价计价依据》《云南省2017建设工程综合单价计价标准<装配 式建筑工程、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绿色建筑工程>》的工程, 计算工程造价时税金按包含应纳增值税税额及附加税费的综合 税率计取。
计算方法:税金=税前工程造价×综合税率
工程所在地 计税基础 综合税率(%) 市区 10.08 县城、镇 税前工程造价 9.90 其他 9.54
二、本通知自.2019年4月1日(含4月1日)起执行。2019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9年3月28日印发
019年3月28日印发
云南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估算概算预算
第六条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造价文件报 表应按《部颁编制办法》附录中的封面、目录及估概预算表 格样式等规定执行。
(二)施工机械使用费 一类、二类工程施工机械台班预算单价的不变费用按 《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3833一2018)的规 定取费计算;可变费用中的人工费工日单价,按本补充规定 人工工日单价标准计算,动力燃料单价按材料预算价格计 算,车船使用税按《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车船税政策管理有 关事项的通知》(云政发【2011】244号)计算。 第八条规费 规费是指按法律、法规、规章、规程规定施工企业必须
第三章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第十三条专项评价(估)费
专项评价(估)费是指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云南省 规定进行评价(估)、咨询应支付的费用。工程可行性研究 阶段需明确专项评价(估)的项目、工作内容。 专项评价(估)费用应执行国家颁发的收费标准、规定, 以及相应的技术服务合同或参照类似工程已发生的费用,并 列入甲组文件08表。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云南省交通运输厅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2019年5月1日起执行,《云南省 公路基本建设项目估算概算预算编制办法补充规定》(云交 基建【2013】3号)和《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省公路 基本建设项目估算概算预算编制办法补充规定“营改增”调 整方案的通知》(云交基建【2016】679号)同时废止。
云水规计(2016)171号
云水规计(2016)171号
云南省水利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水
各州(市)水利(水务)局,发展改革委: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 36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办法》的通知》 (办水总【2016)132号),为适应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需要,结合云南省实际,省 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制定了《云南省水利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办法》(以 下简称“调整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办法是对水利部《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水总(2014)429号) 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办法》的通知》(办 水总(2016)132号)部分内容进行调整补充后,作为我省水利工程营改增后设计概(估) 算编制办法。 二、调整办法适用于省级立项审批和省级补助的中型水利工程,其他项目参照执行。 三、调整办法自下发之日执行,项目审批前应按调整办法调整概(估)算成果。
云南省水利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9月22日
云水规计【2018]103号
云南省水利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各州(市)水利(水务)局、发展改革委: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 税【2018】32号)和水利部通知要求,现将云南省水利工程计 价依据的有关税率进行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原计价依据中所有用到的1.17系数调整为1.16,1.11 调整为1.10,其他系数不变;工程单价中的税金税率11%调整 为10% 二、其他费率及系数仍按《云南省水利厅云南省发展和
DBJ51∕T 185-2021 四川省纳米蒙脱石纤维复合材料工程应用技术标准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水利工程管业税改增值税计价依 据调整办法>的通知》(云水规计【2016】171号)执行。 三、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审批或已完成招标的项目按照原 评审、审查及审批意见执行
R 大 云南省水利厂
云南省水利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 年 8 月17日
《预拌混凝土 GB/T 14902-2012》云水规计【2019】46号
云南省水利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各州(市)水利(水务)局、发展改革委: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调整水利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计 算标准的通知》(办财务函【2019】448号),经研究,现对 云南省水利工程计价依据中有关税率及系数进行调整,有关事 项通知如下: 一,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的折旧费除以1.13调整系数, 修理及替换设备费除以1.09调整系数,据进机及其他由建设单 位采购、设备费单独列项的施工机械,设备费采用不含增值税 进项税额的价格 二、建筑及安装工程费的税金税率为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