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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悬钟隧道爆破专项施工方案修改简介:
新悬钟隧道爆破专项施工方案的修改,通常会基于以下几个方面:
1. 安全性提升:首要考虑的是人员安全和环境安全。可能对爆破方法、爆破器材的选择、爆破时间和顺序、爆破后的震动控制等进行优化,以减少对周围环境和建筑物的影响。
2. 工期优化:在保证安全的同时,可能对爆破设计进行调整,以提高施工效率,缩短工期。
3. 技术改进:可能引入新的爆破技术或者改进现有的爆破技术,比如微震控制爆破、定向爆破等,以提高施工精度和减少爆破对工程结构的损伤。
4. 环保考虑:可能增加对爆破产生的粉尘、噪音等污染的控制措施,符合绿色施工的理念。
5. 应急预案:根据实际情况,可能对应急预案进行调整,确保在突发状况下能及时、有效地应对。
6. 法规遵从: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最新施工法规和标准,对方案进行必要的调整以符合规定。
以上都是可能的修改方向,具体修改内容需要根据隧道的具体地质条件、工程要求、施工难度和安全环保标准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
新悬钟隧道爆破专项施工方案修改部分内容预览:
⑵对比既有隧道的爆破振动速度是否小于4cm/s。
⑷将上述得到的数据及时反馈给施工单位,指导爆破设计和施工。
6.5 监测联控联动机制
试爆前向相关设备管理单位提交试爆计划安排互通式立体交叉设计原理与应用.pdf,根据批复的计划、试爆方案进行试爆作业,埋设监测装置和连接监测网络,进行爆破施工;监测单位填写《爆破振动观测记录报告单》并将《爆破振动观测记录报告单》数据反馈给施工现场,进行参数优化调整;形成试爆成果报告。过程中设备管理单位、监理单位要全过程见证、监控作业。
6.6.1检查主要内容有接触网、信号装置有松动或损坏,各通信、信号、供电、电力等设备是否运转正常,股道有无沉降、位移,衬砌有无开裂、掉块、掉屑、脱落等。
6.6.2 在试爆时,需会同工务段等设备管理单位和监理单位对既有隧道进行检查,根据检查信息对爆破进行优化调整,记录存档。
6.6.3 试爆完成爆破施工稳定后,每星期需会同设备管理单位和监理单位对既有隧道进行一次检查,并将检查信息及时反馈,记录存档。
6.6.4 当隧道掘进至远离既有隧道边墙30m以后,逐渐减少检查频率,不定期会同设备管理单位和监理单位对既有隧道进行检查,检查信息及时反馈,检查结果记录存档。
6.7 个别质点振速过大和振动波形失真原因分析
爆破监测过程中可能出现个别质点振动速度过大或振动波形失真的情况,造成振速过大的主要原因为:一是导爆管雷管未隔段使用,爆破后振动峰值进行叠加引起振速增大;二是个别段别装药量超标,未严格按钻爆设计装药量进行;三是监测点螺栓松动、监测螺栓与拾振器接触不良以及振动测试仪系统参数改变等。
7 工期安排及资源配置
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度指标分析,隧道主体工程完工需11个月(包含施工准备),开挖贯通需要11个月。开挖工期:2011年7月15日至2012年6月15日。具体工期分析见《悬钟隧道工期分析表》和附图六《施工进度横道图》。
为确保钻爆施工顺利进行,我部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划分如下,现场配备现场负责人1名、安全工程师2名、专职安全员2名、防护员4名、驻站联络员2名 、设备监控员4人、数据监测员4人、测量工3人、技术员2人、空压机检修员2人、电工2人、库管员2人、每个爆破工程工班设钻工30人、爆破工3人、调度1人、值班队长1人。
每工班所配备的机械设备详见《机械、设备配备表》
8 安全保证组织机构及防护措施
副组长:刘文其、芦小平、廉栓卯、
组成部门:安质部、计划部、工程部、办公室、财务部、架子队
项目部在各个环节设专人负责安全生产,从上到下形成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具体详见“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框图”。
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框图
8.1.2 成立现场防护机构
8.2 一般安全保证措施
8.2.1 控制开挖进尺及步长
Ⅳ、Ⅴ级围岩上台阶开挖每循环进尺控制在1 m内,上台阶导坑超前中台阶导坑距离不大于15m;中台阶开挖每循环进尺不得大于1.5m,中台阶导坑超前下台阶距离不小于10m;下台阶开挖每循环进尺不得超过1.5m,施工过程中应根据新建隧道与既有隧道线间距及净距情况及时调整开挖循环进尺。
8.2.2 仰拱、衬砌紧跟,加强量测
应坚持勤量测,及时支护与衬砌的原则,仰拱紧跟开挖掌子面,仰拱或铺底与掌子面的距离要严格控制:Ⅳ级围岩不超过50m,Ⅴ级及以上围岩不超过40m或设计要求。
及时施作二次衬砌,距掌子面距离:Ⅳ、Ⅴ及以上围岩不超过90m或设计要求。
加强监控量测,及时掌握围岩变化规律。隧道监控量测工作必须紧跟开挖面进行,在隧道正洞洞身支护完成后,尤其是仰拱施工完毕后,喷锚支护已闭合成环,要及时进行全断面监控量测,随时掌握初期支护的工作状态,指导和确定二次衬砌施作时间。
详见《量测项目及方法表 》。
量测频率见《量测频率表》。
拱顶下沉、收敛量测起始读数宜在3~6h内完成,其他量测应在每次开挖后12h内取得起始读数,最迟不得大于24h,且在下一循环开挖前必须完成。测点应牢固可靠、易于识别,并注意保护,严禁爆破损坏。
基底处理完毕经检测符合各项指标后,在仰拱回填顶面横断面上设3个测点,纵向每10m设一排,采用精密水准仪进行沉降观测。观测周期及观测时间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观测计划及观测方案应征得监理批准,观测结果异常时应立即报设计单位拿出处理意见,情况紧急时,应果断采取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隧道浅埋地段地表下沉的量测宜与洞内净空变化和拱顶下沉量测在同一横断面内。
测试中按各项量测操作规程安装好仪器仪表,每测点一般测读三次,取算术平均值作为观测值;每次测试都要认真做好原始数据记录,并记录开挖里程、支护施工情况以及环境温度等,保持原始记录的准确性。
各项量测作业均应持续到变形基本稳定后2~3周后结束。对于膨胀性和挤压性围岩,位移长期没有减缓趋势时,应适当延长量测时间。
⑷测资料整理、数据分析及反馈
在取得监测数据后,及时由专业监测人员整理分析监测数据。结合围岩、支护受力及变形情况,进行分析判断,将实测值与允许值进行比较,及时绘制各种变形或应力~时间关系曲线,预测变形发展趋向及围岩和隧道结构的安全状况,及时向总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汇报。
8.2.4 超前地质预报
由于隧道地质情况复杂,隧道施工应采取相应的预测预报措施探明前方隧道施工的地质情况,并根据预报结果,及时报相关单位后,调整设计、改变施工方案,本隧道地质预报措施如下:
⑴ 用TSP超前地质预报探明突水、突泥、软弱破碎围岩(含断层破碎带)等的具体位置及规模;
⑵ 用红外线探水仪探明远离隧道开挖面处地下水分布情况;
⑶ 用地质雷达探明隧道开挖面前方溶洞发育情况;
⑷ 用水平钻探探明开挖面附近地下水分布情况。开展以综合物探、水平钻孔为主的超前地质预测预报工作,其中超前地质探孔主要用于断层破碎带,按照“先预测评判,再调整措施,后进行开挖”的作业流程组织施工。
8.2.5 洞内爆破注意事项及火工品管理
⑴ 爆破施工前施工方案,必须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并征得铁路各站段同意后,方可实施爆破作业;
⑵ 爆破工作人员必须接受过爆破专业技术培训,持有《爆破作业证》,熟悉爆破器材性能和安全规则。并经县、市公安局考试合格,方可参加爆破工作;
⑸爆破工程所用的材料,应根据使用条件合理选用,过期或对其质量有怀疑的爆破器材,必须经过检验定性,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使用,不同厂家生产和不同品种的导爆管不得掺混使用;
⑺工作面装药时,非相关人员要撤到安全地点,划出警戒线,严禁一切人员通过,放炮时,必须先发出警号;
⑻放炮完毕待炮烟吹散后安全员、爆破员必须检查放炮地点的顶板、支架、瞎炮、残炮、通风等情况,确实无危险时,才能解除警戒。
8.2.6 瞎炮的处理
8.2.6.1 爆破后必须经过15分钟以上的通风、排烟,恢复充足的照明后,检查人员才能进入工作面检查。检查内容为:
a有无瞎炮及可疑现象;
c顶部及两帮有无松动岩石;
d附近支护有无损坏和变形。
8.2.6.2 瞎炮处理方法
8.2.6.3 瞎炮处理安全要点
a发现瞎炮或怀疑有瞎炮时,应立即报告并及时处理。每次处理瞎炮必须由处理者认真填写登记卡片;
b处理瞎炮时,无关人员不准在场,应在危险区边界设警戒,危险区内禁止进行其他作业;
c瞎炮处理后,应仔细查爆堆,将残余的爆破器材收集起来,未判明爆堆有无残留的爆破器材前,应采取预防措施。
8.2.7 洞内外值班制度
8.2.7.1 洞口设置值班房1间,值班人员1人,所有进出洞人员都要进行登记;
8.2.7.2 洞内设置安全员1人,时刻监测掌子面情况,有突发情况即刻通知所有人员撤出洞口,启动相应的应急措施。
8.3临近营业线安全保证措施
8.3.1 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8.3.1.1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8.3.1.2 建立安全教育和岗位培训制度
工程开工前,必须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岗前培训,组织学习铁道部、北京铁路局有关临近营业线施工的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及通知。重点学习《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京铁师【2008】435号),《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实施细则补充办法》(京铁师【2010】249号);《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等相关文件的条文规定,提高安全意识,增强安全防范及自我保护能力,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8.3.1.3 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在临近营业线施工,要严格按照《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京铁师【2008】435号),《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实施细则补充办法》(京铁师【2010】249号);《铁路工务安全规则》 等有关营业线施工安全文件的条文规定进行施工,做到没有经各上级部门审批确认的施工组织方案,没有制定有效的安全技术防护措施,没有与设备管理部门签订好施工安全配合协议不准开工。
1)在临近营业线施工设专职安全员、防护员及驻站联络员,防护人员必须经过北京铁路局组织培训,考试合格2015年二级建造师机电实务考试真题及答案,方可担任该项工作;
2)防护人员在执行任务时,必须精神饱满,班前、中不得饮酒;必须穿着规定的服装、佩戴易于识别的证章。按规定带齐防护信号和备品,必须持证上岗,工作中不得做与防护工作无关的事。必须与驻站联络员建设密码制度,严格执行复诵制度,严防错报漏报现象的发生;
3)防护人员必须与驻站联络员加强联系,认真接收驻站联络员发出的列车预报并立即通知作业负责人,同时应加强警戒,监视列车运行情况;
4)驻站联络员在施工开始前,提前40分钟到达车站运转室,负责及时了解车站列车运行情况,及时向现场防护人员发出预报和确报,工作中不得擅自离岗,如确实有事需换岗,必须告知现场防护员,停止作业。
8.3.1.4 建立安全检查制度
建立安全检查制度,项目部每周一次,架子队工班一日一次。检查时由项目部各级安检人员及行政负责人带队,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定期、定点查处施工中的安全、质量隐患,发现问题立即督促责任单位落实整改GB/T51402-2021 城市客运交通枢纽设计标准及条文说明.pdf,专人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