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索赔的概念是什么?施工索赔处理措施有哪些?

工程索赔是合同当事人保护自身正当权益、弥补工程损失、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且有效的手段。在现代工程中工程承包能得到的利润约占工程合同价的5%~10%,而索赔额一般为合同价的10%~20%,甚至在国际工程中超过合同价100%的索赔要求也不罕见。在承包工程的竞争中,有一句话叫“中标靠低价,赚钱靠索赔”。这充分反映了索赔工作在工程中的重要作用。

在公路工程实施中,公路工程索赔作为合同管理的一部分,是一项既严格又细致的重要工作,直接影响合同执行的成败。与其他行业相比公路工程又是一个索赔多发的行业,因此,索赔问题成为当今公路工程行业的突出且重要的问题。由于公路工程复杂多变,以至于公路工程施工合同中索赔经常出现,这就需要通过公路工程索赔的方式维护正当的权益,确保合同顺利履行。

一、公路工程索赔的概念

公路工程索赔是公路工程合同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一种正常的经济补偿行为。工程索赔包括: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施工企业经营和操作模式也发生了深刻变化,其中工程合同管理变的越来越重要,因此承包商要更加认真、严格、细致地对合同进行管理。工程索赔是合同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经常要发生。其实索赔是双向和互动的,若承包商违约、拖工期、工程量减少等,业主可直接回收和扣除承包商的一部分工程款,或采取其它方式对承包商进行处罚,在这一问题上,业主占有主导地位,掌握主动权,在承包商违约情况下,业主的处罚更易到位,和更易执行。故在一般情况下索赔是指承包商向业主提出的额外费用支付要求,在这一点上就要求承包商要严格按照索赔程序,将工作都做到位,才能有利于索赔成功。

索赔属于经济补偿,是一种正当的权利要求,对另一方当事人不具有惩罚性,公路工程索赔是指承包商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依据法律、合同规定及惯例,对不应由自己承担责任的任何事件造成的损失或额外费用向另一方当事人请求给予某种形式补偿的一种要求。索赔的成立条件有以下几点:

1.索赔的依据是法律、合同条件、证据资料

2.索赔是要求给予补偿的权利

3.承包商没有过错

4.责任应由业主承担

5.与合同标准相比确已发生损失

由于公路工程项目具有施工周期长、规模大、技术含量高且复杂等特点,使施工的复杂性随现场条件、社会和自然环境条件、地质条件和水文变化等因素而变化,受施工进度及合同条款、规范和施工图纸变更、差异、延误等因素影响,因此具有一定的风险性,索赔在工程承包中是不可避免的,

二、公路工程索赔的方式及处理措施

随着社会发展,现代工程项目呈现出新的特性,如投资多、规模大、工期长、差异性大、综合性强、风险加大,使得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而项目各参与者属于不同的单位,其经济利益并不一致,而合同也是在项目实施前签订的,合同规定的进度和价格是基于对环境状况和项目特点预测的基础上,同时又假设合同各方都能正确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因此它不可能对工程项目所有的问题都能作出合理的预见和规定,这一切使得合同变更极为频繁,而合同变更必然会导致项目工期和成本的变化。索赔的发生,从本质上讲,是一种难以避免的客观存在。

首先是企业忽视收集索赔证据和准备索赔证明文件,使施工索赔没有可靠的基础和依据。其次是承包商不敢索赔。由于竞标夺标不易,为了保持和业主的良好关系,因此,即使遇到非承包商原因造成的施工合同以外开支,亦不敢提出索赔。还有是不会索赔。由于缺乏合格的合同管理人员,承包商不懂索赔理论、程序、方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所以,即使有索赔事件也无力去索赔,更谈不上索赔技巧。

按索赔的处理方式索赔可以分为:单元项索赔;总索赔等。

单项索赔就是采取一事一索赔的方式,即在每一件索赔事项发生后,报送索赔通知书,编报索赔报告,要求单项解决支付,不与其他的索赔事项混在一起。这是工程索赔通常采用的方式,它避免了多项索赔的相互影响和制约,解决起来较容易。

总索赔,又称综合索赔或一揽子索赔,即对整个工程中所发生的数起索赔事项,综合在一起进行索赔。采取这种方式进行索赔,是在特定的情况下被迫采用的一种索赔方法。索赔的基本程序在工程项目施工阶段,每出现一个索赔事件,都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国际惯例和工程项目合同条件的规定,认真及时地协商解决。

三、现阶段公路工程索赔的主要处理措施

1.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是索赔的依据,有力的合同是索赔成功的一半。承包商要仔细研究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和规范,仔细查勘施工现场,探索可能索赔的机会,在报价时要考虑索赔的需要。在商签合同过程中,承包人应对明显且重大风险转嫁给承包人的合同条件提出修改的要求,达成的修改协议应以“会议纪要”或“补充协议”的形式落实到文字,作为合同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特别要对业主开脱责任的条款注意,如合同中不列出索赔条件,延期付款无时限,无利息;没有调价公式;业主认为对某部分工程不够满意,即有权决定扣减工程款;业主对不可预见的工程施工条件不承担责任等等。如这些内容都写进合同条款,承包人索赔机会就会大大减少。

2.加强施工管理,增强合同索赔意识及时发现索赔机会

索赔应有依有据,因此,承包商应在工作中做好资料收集工作,为索赔提供证据。在施工过程中,承包商应坚持监理及业主的书面指令为主,即使在特殊情况下必须执行其口头命令,亦应在事后立即要求其用书面文件确认,或者致函监理及业主确认。同时做好施工日志、技术资料等施工记录。   首先,每天应有专人记录,并请现场监理工程人员签字;当造成现场损失时,还应做好现场摄像、录像,以达到资料的完整性;对停水、停电、甲供材料的进场时间、数量、质量等等,都应做好详细记录;对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工程量增减等签证手续要齐全,确保资料完整;业主或监理单位的临时变更、口头指令、会议研究、往来信函等应及时收集,整理成文字,必要时还可对施工过程进行摄影或录像。

其次,在施工中需要更改设计或施工方案的也应及时做好修改、补充签证。另外,如施工中发生工伤、机械事故时,也应及时记录现场实际状况,分清职责;对人员、设备的闲置、工期的延误以及对工程的损害程度等,都应及时办理签证手续。特别是一些隐蔽工程、挖土工程、拆除工程,都必须及时办理签证手续。否则时过境迁就容易引起扯皮,增加索赔难度。应做到不忘、不漏、不缺、不少,眼勤、手勤、口勤、腿勤。不能因为监理的口头承诺而疏忽文字记录,也不能因为大家都知道就放松签证。这些都是工程索赔的原始凭证,应分类保管,以创造索赔的机遇。

3.按相关规定严格执行索赔程序

工程索赔的提出,应随索赔时间的发生同步进行。承包商应在合同约定的索赔时效内提出索赔通知,并确保该通知应送达发包人。提出索赔时,应整理完备的索赔证据,对索赔事件原因及造成的后果进行分析,特别是损失的计算,计算方法和款额要适当且依据充分。此外,对于承包商来说,索赔解决的越早越有利。索赔一旦发生就应迅速地提出索赔要求,不断与业主和监理工程师联系,催促尽快解决索赔问题,力争单项索赔避免一揽子索赔。单项索赔,即一事一索赔,事项简单,容易解决,而且能及时得到支付,而一揽子索赔,问题复杂、事件原因难以分清、金额大、不易解决,极易引起工程师的反感,往往工程结束后还得不到付款。

四、结语

在公路工程实施中,公路工程索赔作为合同管理的一部分,是一项既严格又细致的重要工作,直接影响合同执行的成败。与其他行业相比公路工程又是一个索赔多发的行业,因此,索赔问题成为当今公路工程行业的突出且重要的问题。由于公路工程复杂多变,以至于公路工程施工合同中索赔经常出现,这就需要通过公路工程索赔的方式维护正当的权益,确保合同顺利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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