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国各地很多地方为了提高城市功能,改善投资环境,纷纷进行了大规模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市政工程的造价,在市政建设项目中是一个重要的因素,也是项目的主要控制目标之一。众所周知,市政工程均属干线型工程,且多处于市区内,影响控制因素很多,如地上及地下障碍物、交叉作业、施工作业点多且分散、工期短、质量要求高等客观因素,同时还涉及到政府部门行政指令等要求,所有这些因素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工程投资,若处理不好,投资控制就很难圆满完成[1]。笔者就市政工程造价的控制、审核进行剖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二、市政工程造价的问题和原因1.全面成本管理的观念尚未形成。目前,对于造价管理的理解往往只停留在预结算上,对工程造价的控制,主要侧重于事后核算,即对竣工决算进行审核,对其他阶段的控制显得薄弱。但事实上前期阶段的管理工作是很重要的。
2.设计管理制度不够完善,限额设计未得到全面推行。据统计分析,设计阶段影响工程造价可能性为40%~70%,施工阶段影响工程造价的可能性为5%~25%。
3.施工阶段设计变更随意性大。工程项目应该经过可行性研究和投资额度的审批程序,其工程造价的控制应该按批准的投资额度。但很多建设单位急于项目的开工,又没有做好必要的准备,对投资额度的要求、建筑标准的把握、设计深度的审查、招标文件和承包合同的合理与完善程度没有严格把关,造成边施工边变更,对施工中的工程想改就改,有的项目一改再改,对更改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没有监督,对更改造成的损失没有相应的责任制约。
4.现场签证问题多。由于我国目前采取的是计量(监理)与评价(决算)分离的工程监管模式,负责决算审核工作的造价工程师施工时一般不到现场,决算审核时工程量的计算依据主要就是施工图和监理签证,这为施工环节(尤其是隐蔽工程)偷工减料提供了可能。比如,市政道路工程中的石碴基层填筑,石碴方量的计算,一般采用现场丈量体积,按实结算。但如果在丈量时施工单位弄虚作假,或者监理人员不负责任,签证时填筑厚度比实际厚度多出10cm,则对于一个面积在10万m3的道路工程,石碴方量则增加1万m3 ,按石碴填筑综合单价40元/m3 计算,则此项造价就增加40万元。因此,现场签证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十分必要。
5.决算中高估冒算,虚报工程造价。巧立名目,高套定额;虚设费用;提高计费标准,扩大取费范围。
三、市政工程造价的控制
针对以上种种问题,应该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不断强化和完善投资监督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1.加强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
(1)推行设计招标,使技术和经济有机地结合。长期以来,设计人员缺乏经济意识,设计思想保守,把如何降低工程造价看成是与己无关的事;概预算人员也只管算数,不管设计技术问题,使技术和经济严重脱节,难以从根本上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无论多大规模的工程都应进行设计招标,通过招标进行多种设计方案的技术经济比较,优选设计方案。
(2)推行限额设计,按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和投资估算,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总概算控制施工图设计,利用价值工程的原理对工程造价进行分解,合理地确定设计方案。当然限额设计不能一味地考虑节省投资,应尊重科学、尊重实际。在实行限额设计的同时注重优化设计,兼顾功能提高。
2.加强招标阶段的投资控制
(1)工程招标包括设备、材料采购招标和施工招标两个方面。招标文件的编制应当非常严密而准确,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及争议,也可有效地避免过多索赔事件的发生。对于市政工程,由于工程材料所占投资比例较大,不可预见因素较多,所以编制招标文件及签订施工合同尤为重要。
(2)施工合同是工程决算、拨付工程款及处理索赔的直接依据,也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费用控制的主要依据。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应谨慎,特别是采用费率招标时,更应弄清业主与施工单位各方的责、权、利。对于其中的包干风险费,必须把握其费用的内涵。这对于市政工程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3.加强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
在工程施工阶段,由于工程设计及招投标阶段业已完成,其工程量已完全具体化。在此阶段影响工程造价的可能性相比其他要少一些,但足真正形成工程实体主要是在这一阶段,若控制不好,也会使投资失控。
(1)严格控制工程变更。施工前,要组织施工人员到现场踏勘,并对图纸进行会审和技术交底,避免施工中出现不应有的返工;对于通过设计变更扩大建设规模和提高建设标准的情况,看是否有原审批部门的批准;尽量减少合同外费用。对不符合程序的口头变更的工程量应不予认可。
(2)严格现场签证管理。现场签证是工程建设中经常性的工作,若管理不到位,就可能给工程带来不必要的损失.这就要求驻地监理及甲方代表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施工现场记录,同时要经常到工地,做到“随做随签”,避免“一揽子”及日后签证。众所周知,市政工程合同外费用所占比例较高,所以要严格加强现场签证的管理,制定现场签订管理程序。
4.加强结算工作
目前,许多城市的市政工程项目结算仍采用定额计价;因此,在结算时应重点做好工程量和定额套用的审查。结算的工程量应以招标文件和承包合同中的工程量为依据,考虑变更工程量,特别要考虑对施工签证单的符合性和合理性进行详细的审查。
审查时要熟悉图纸,掌握工程量计算规则,并对整个工程的设计和施工有系统的认识定额的套用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工作,因为在结算审查时经常会出现定额错套、高套,定额换算错误等情况,而这些都对造价造成重大的影响因此,把好工程结算关对于合理地定价和减少不必要的投资具有重大的意义。
四、市政工程造价的审核
1.全面审核法
全面审核法就是按照工程图纸的要求,结合现行定额、施工组织设计、承包合同或协议以及有关造价计算的规定和文件等,全面地审核工程数量、单价以及费用计算。这种方法的优点是:全面细致,审查质量高,效果好;缺点是:工作量大,时间较长,存在重复劳动。
2.综合审核法
(1)综合审核法概要
综合审核法是结合点审核法、对比审核法、分组计算审查法等方法对造价进行综合性的审核。这里之所以称为综合审核法,是因为这儿种方法各有各的适用方向,但不是孤立使用的,而是同时、交替使用的。它的优点是较好地把握整体、突出重点、抓出主要矛盾;可以在较短时间内发现问题,继而进行更为详细的审核。
(2)用对比审核法进行指标性的总体审核和分部分项工程单价审核
所谓对比审核法,是指将现有工程和其它工程的经验造价数据进行分析对比,从中找出不符合投资规律的分部分项工程,再针对这些分部分项进行重点计算的审核方法。这要求审核者要在总结分析其它工程造价资料的基础,找出同类工程造价的指标、综合单价及工料消耗的规律性,然后,根据这些指标对审核对象进行对比分析,从而发现问题。
在开始对市政工程造价作计算方而的审核时,首先可用对比审核法审核工程的总体造价。
(3)用分组计算审核法审核工程量
分组计算审核法就是把工程造价中有关项目划分若干组,利用同组中一个数据与其它分项工程量之间的逻辑关系审查多个分项工程量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的最大优点是审核速度快,减少重复计算量。
在用对比审核法审核各分项综合单价时,也可考虑用分组法。例如,对桥梁工程的不同等级、不同部位混凝土的综合单价,可以分成一组一起审核,这样更加清晰,更便于对比分析。由此可见,对比审核法和分组审核法可以同时使用。
(4)用重点审核法审核主要的工程量
单价和费用重点审核法就是抓住工程造价中的重点进行审核的方法。一般选择工程量大而且费用比较高的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及其单价作为审核重点,另外对费用表中的各项费用和材料价格的取定也要作重点审核。该方法的优点是工作量相对大的工程中,应主要审核路面及各结构层的工程量和单价,如有大量土方工程,应作为一个专项进行审核。在排水工程中应重点审核用量大的管道的工程量和单价,各类窨井的工程量也较易审核。对于现行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管理费、利润、措施费中的各项费率、规费中的各项费率及它们的计费基础都要认真审核。这些费用项目计算方法较简单,但一旦算错,对造价很可能会产生大的影响,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所以要重点审核。
五、结语
总之,工程造价的控制与审核是一项系统工程,集管理、技术、质量、施工、经济、法规等知识技能相结合的工作。需要在事前、事中、事后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动态管理,加强工程造价控制可发现投资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促使工程投资管理不断完善。在管理中应充分发挥激励和约束两种机制的功能,并不断进行投资管理体制的改革,实行建设项目的法人制度。实行量价分离,形成以量为主的企业定额系统,建立以市场形成价格的价格机制,只有这样才能为国家节约大量的建设资金,造福更多的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