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解《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及应用(2019年8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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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显者位查公告危大工程名称、施工时间和具体责任人员,并在 危险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第二十五条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者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进行书面 的方案交底,并由双方共同签字确认。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向所有作业人员进行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由双方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第二十六案施工单位应当产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授自修改专项施工方案。 因规划调整、设计变更等原因确需调整的.修改后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重新履行本细则第十六条程序 和专家论证程序。涉及资金或者工期调整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约定予以调整。 第二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当对危大工程施工作业人员进行登记,项目负责人应当在施工现场履职。 项自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对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对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 的.应当要求立即整改,并及时报告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当及时组织限期整改。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对危大工程进行施工监测和安全巡视,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应当立 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第二十八条在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当于每月1日至5日(节假日顺延)登 录动态管理平台,填写上月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并应向专家提供能够判断工程安全状况的文字说明、 相关数据和现场照片。 第二十九条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家组长或专家组长指定的专家应当自专项施工方案实 施之日起,每月对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不少于一次的跟踪,并在动态管理平台填写跟踪报告。当 危大工程施工至关键节点时,专家组长或专家组长指定的专家应当对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现场检 查指导,并根据检查情况对危大工程的安全状态做出判断,填写跟踪报告。 第三十案施工单位对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负安全质童主体责任在。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的论证以及对 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的跟踪不替代工程项自参建单位对危大工程的法定管理责任。 第三十一条监理单位应当结合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并对危大工程施工实施专 项巡视检查。 第三十二条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其进行整改:情节严重 的,应当要求其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当及 时报告建设单位和工程所在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第三十三条对于按照规定需要进行第三方监测的危大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 进行监测。 监测单位应当编制监测方案。监测方案由监测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监理单 位后方可实施。 监测单位应当按照监测方案开展监测,及时向建设单位报送监测成果,并对监测成果负责:发现异常 时及时向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报告,建设单位应当立即组织相关单位果取处置措施。 第三十四条进行第三方监测的危大工程监测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工程概况、监测依据、监测内 容、监测方法、人员及设备、测点布置与保护、监测频次、预警标准及监测成果报送等。 第三十五条对于按照规定需要验收的危大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的,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危大工程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明显位设置验收标识牌,公示验收时间及责任人 员。 第三十六条危大工程验收人员应当包括: (一)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授权委派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项目负责人,项目技 术负责人、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 (二)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 三)有关勘蔡、设计和监测单位项自技术负责人。

第三十七荣危大工程发生险情或者事故时,施工革位应当立即采取应急处道措施,并 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应当配合施工单位开展应急抢 第三十八条危大工程应急抢险结束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 恢复方案,并对应急抢险工作进行评估。 第三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将以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资料纳入危大工 案: 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汇总表》: (三)风险评价和风险管控相关资料: (四)专项施工方案及施工单位审核、监理单位审查、建设单位审批手续: (五)《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论证报告》及专家论证会会议签到表: (六)方案交底及安全技术交底: (七)施工作业人员登记表: (八)项目负责人现场履职记录: (九)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现场监督记录: (十)施工监测和安全巡视记录: (十一)上月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说明: (十二)验收记录; (十三)隐惠排查整改和复查记录。第四十条 监理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将以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资料纳入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 (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汇总表》: (三)专项施工方案及施工单位审核、监理单位审查、建设单位审批手续: (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论证报告》及专家论证会会议签到表: (五)监理实施细则:(六)专项巡视检查记录:(七)验收记录: (八)隐惠排查整改及复查记录(工作联系单、监理通知及监理通知回复单): (九)暂停施工及复工手续(工程暂停令、工程复工报审表及工程复工令): (十)向建设单位和工程所在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记录(监理报告)。

GBT 14048.9-2008标准下载第四十一条专家库专家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诚实守信、作风正派、学术严谨: 二)从事专业工作15年以上或具有丰富的专业经验:

第四十五案依照《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爷限期改正,并处1方元以上3方元以下 的罚款:对值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提供工程周边环境等资料的: (二)未按照《规定》在招标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单的: (三)未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危大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费或者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的; (四)未按照《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第三方监测的: (五)未对第三方监测单位报告的异常情况组织采取处置措施的。 第西十六条依照《规定》,勘察单位未在勘察文件中说明地质条件可能造成的工程风险的.责令限 期改正,依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案例》对单位进行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七条依照《规定》.设计单位未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未提出 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见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方元以上3方元以下的罚款;对面 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八条依照《规定》.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编制并审核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依照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单位进行处罚: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也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西十九条依照《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 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一)未向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方案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的: (二)未在施工现场显著位道公告危大工程,并在危险区域设道安全警示标志的: (三)项自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对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的。 第五十条依照《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贡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 款,并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值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 罚款: (一)未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专家论证的: (二)未根据专家论证报告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或者未按照《规定》 重新组织专家论证的: (三)未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或者擅自修改专项施工方案的。 第五十一条依照《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限期改正,并处1方元以上3方元以下 的罚款:对道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项自负责人未按照《规定》现场履职或者组织限期整改的: (二)未按照《规定》进行施工监测和安全巡视的: (三)未按照《规定》组织危大工程验收的: (四)发生险情或者事故时,未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的: (五)未按照规定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的。 第五十二条依照《规定》,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 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单位进行处罚:对道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道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 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总监理工程师按照《规定》审查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 (二)发现施工单位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未要求其整改或者停工的 (三)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时,未向建设单位和工程所在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 告的。 第五十三条依照《规定》,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 的罚款:对值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的: (二)未对危大工程施工实施专项巡视检查的 (三)未按照《规定》参与组织危大工程验收的: (四)未按照《规定》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的。 第五十四条依照《规定》,监测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方元以上3方元以下 的罚款:对道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取得相应资质从事第三方监测的: (二)未按照《规定》编制监测方案的: (三)未按照监洲方案开展监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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