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G/TJ08-2298-2019 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标准简介:
"DG/TJ08-2298-2019"是中国的海绵城市工程技术标准,这是针对海绵城市建设提出的技术指导标准。海绵城市是一种新型的城市发展理念,它强调的是在城市规划和建设中,通过系统的规划和设计,使城市像海绵一样,能够吸收、蓄存、渗透、净化雨水,从而实现雨水资源的高效利用,减少城市洪涝风险,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该标准涵盖了海绵城市的设计原则、建设理念、规划方法、工程措施、运营管理等方面,包括雨水收集系统、雨水渗透系统、雨水利用系统等的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规范。具体内容可能包括如何通过绿色植被、雨水花园、雨水湿地、透水路面等设施,实现雨水的自然渗透和净化;如何通过科学的排水系统,防止城市内涝;如何通过雨水的收集和利用,改善城市水资源短缺问题等。
总的来说,这个标准是指导海绵城市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依据,旨在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提高城市生态环境质量。
DG/TJ08-2298-2019 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标准部分内容预览:
6.3.1建筑与小区中适宜的源头减排技术措施,可采用绿色屋 顶、雨水花园、植草沟、透水铺装、生态树池、雨水调蓄设施、管道 调蓄系统、初期雨水弃流设施等。
6.3.1建筑与小区中适宜的源头减排技术措施,可采用绿色屋
6.3.2绿地中适宜的源头减排技术措施,可采用土地保护与修
6.3.2绿地中适宜的源头减排技术措施建筑面积93.96平方米新农村两层别墅,可采用土地保护与修 复、雨水花园、植草沟、透水铺装、生态树池、湿塘、人工湿地、植被 缓冲带等。
6.3.3道路与广场中适宜的源头减排技术措施,可采用透水铺 装、生态树池、植草沟、雨水花园、雨水调蓄设施、植被缓冲带等。
6.3.3道路与广场中适宜的源头减排技术措施,可采用透水铺
6.3.4河湖水体中适宜的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措施,可采用雨水
6.3.5绿色屋顶面积占宜建绿色屋顶的屋顶面积的比例不应低 于30%。绿色屋顶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及地方的相关规范和标 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基质深度应根据植物需求、屋顶荷载和构造确定。绿色 屋顶种植厚度宜为150mm~600mm。 2绿色屋顶雨水排放应设置过滤系统,避免覆土的流失。 3绿色屋顶的植物选择应满足现行行业标准《种植屋面工 程技术规程》JGJ155和现行上海市地方标准《屋顶绿化技术规 范》DB31/T493的相关规定。 4对于坡度较大的绿色屋顶,应考虑在屋面板上设置防滑 的构造措施;对于改建项目,应根据改建建筑的自身情况而选择 适宜的绿色屋顶形式,尤其应注意做好屋面结构荷载复核和加 固,以及屋面的防水层和阻根层的构造措施
地下室项板上覆土厚度应大于1.5m,地下室的顶板高程 应低于周边道路地坪最高点标高1.0m以下。 2地下建筑顶板采用反梁结构或坡度不足时,应在每仓各 道反梁底部预留不少于2个贯通盲沟的孔洞,截面积应不小于 100cm²,并采取防堵塞措施;底部排蓄水的盲沟截面积应不小于 300cm;局部排水不畅时,应采用耐水淹植物。 6.3.7屋面雨水宜采取雨落水管断接或设置集水井等方式引入 周边绿地内小型、分散的设施,或通过植草沟、雨水管渠将雨水引 入场地内的集中调蓄设施
6.3.8雨水花园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选择地势平坦、土壤排水性良好的场地,不得设置在供 水系统周边。 2应分散布置,汇水面积宜为雨水花园面积的10倍~20倍。 常用单个雨水花园面积宜为30m²~40m²,边坡坡度宜为1:4。 3雨水花园自上而下宜设置蓄水层、覆盖层、种植层、透水
土工布和砾石层,径流污染较重的区域可根据需要在透水土工布 和砾石层之间增设过滤介质层,各层设计要求可参见上海市《海 绵城市建设技术标准图集》中的相关规定。 4雨水花园内应设置溢流设施,溢流设施顶部标高应根据 设计蓄水层厚度确定;溢流出水口应设置碎石等消能设施,防止 水流冲刷和侵蚀。 5在雨水花园的汇水区人口和坡度较大的植被缓冲带边 缘,应采用隔离纺织层、种植固土植被、添加覆盖物等措施固定绿 地内土壤。 6对于有污染的道路、停车场等周边的绿地,可在雨水花园 的汇水区人口之前设置植草沟或前置塘。 7植物品种应选择适生的耐水湿、耐旱和耐污染的观赏性 植物,并宜参见本标准附录A上海地区海绵城市建设推荐植物种 类表选取。 6.3.9当生物滞留设施等源头减排设施的表面蓄水层设计深度 大于300mm时,应设置固定围护栏杆或安全警示标志。 6.3.10专用非机动车道与机动车道间设置的绿化分隔带,宜通 过土壤改良来增加其入渗率,采用生物滞留设施收集道路雨水 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综合考虑绿化相关规划要求和生物滞留设施占地需求 设置生物滞留设施的机非绿化分隔带宽度应大于1.5m。 2当绿化分隔带规划种植乔木时,不应设置生物滞留设施, 3机非绿化分隔带内的生物滞留设施宜分段设置,设施宽 度应根据道路机非绿化分隔带宽度确定,每段长度应根据服务道 路的径流控制要求确定,宜为10m~15m;生物滞留设施的雨水进 水口宜与道路雨水口设置相结合,雨水口应为联算式,平算收水 能力应小于立算40%以上,路面径流通过立算进人生物滞留 设施。 611高加下
土工布和砾石层,径流污染较重的区域可根据需要在透水土工布 和砾石层之间增设过滤介质层,各层设计要求可参见上海市《海 绵城市建设技术标准图集》中的相关规定。 4雨水花园内应设置溢流设施,溢流设施顶部标高应根据 没计蓄水层厚度确定:溢流出水口应设置碎石等消能设施,防止 水流冲刷和侵蚀。 5在雨水花园的汇水区人口和坡度较大的植被缓冲带边 缘,应采用隔离纺织层、种植固土植被、添加覆盖物等措施固定绿 地内土壤。 6对于有污染的道路、停车场等周边的绿地,可在雨水花园 的汇水区人口之前设置植草沟或前置塘。 7植物品种应选择适生的耐水湿、耐旱和耐污染的观赏性 植物,并宜参见本标准附录A上海地区海绵城市建设推荐植物种 类表选取。
6.3.10专用非机动车道与机动车道间设置的绿化分隔带,宜通
1综合考虑绿化相关规划要求和生物滞留设施占地需求: 设置生物滞留设施的机非绿化分隔带宽度应大于1.5m。 2当绿化分隔带规划种植乔木时,不应设置生物滞留设施。 3机非绿化分隔带内的生物滞留设施宜分段设置,设施宽 度应根据道路机非绿化分隔带宽度确定,每段长度应根据服务道 路的径流控制要求确定,宜为10m~15m;生物滞留设施的雨水进 水口宜与道路雨水口设置相结合,雨水口应为联算式,平算收水 能力应小于立算40%以上,路面径流通过立算进人生物滞留 设施。
1高架下绿化带宽度宜大于2.5m。 2宜采用局部下凹形式,在绿化带沿道路方向的两侧保留 定宽度高势绿地,中间部分下凹设置生物滞留设施,处理经雨 落水管收集的高架道路路面雨水。 6.3.12植草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断面形式宜采用倒抛物线形、三角形或梯形。 2边坡坡度不宜大于1:3,纵坡不应大于4%,纵坡较大时 宜设置为阶梯形植草沟或在中途设置消能设施。 3最大流速应小于0.8m/s,粗糙系数宜为0.2~0.3 4植草沟内植被高度宜控制在100mm~200mm。 5植草沟从功能上分为转输型植草沟和滞蓄型植草沟,应 符合下列规定: 1)转输型植草沟结构较简单,素土之上设置300mm种植 土,可不设置雨水口和排水管,但下游需衔接生物滞留 设施等源头减排设施或雨水口;小区、广场等径流总量 高、污染程度低的区域,宜采用转输型植草沟。 2)滞蓄型植草沟结构层由上至下宜采用:300mm种植土、 透水土工布、400mm砾石排水层、素土夯实,溢流口设 置高度根据蓄水层高度确定,排水层应设排水管:道 路、停车场等污染程度较高的区域,宜采用滞蓄型植 草沟。 6.3.13透水路面按照面层材料可分为透水沥青路面、透水水泥 混凝土路面和透水砖路面。透水路面结构层应由透水面层、基 层、垫层组成,其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综合考虑当地的水文、地质、气候环境等因素,并结合 雨水排放和利用要求,并应满足荷载、透水、防滑等使用功能和耐 久性要求。 2透水沥青路面分为表层排水式、半透式和全透式《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 GB50846-2012》,新建 改建城市高架道路宜选用表层排水式;非机动车道、停车场和广
式中:dpp 全透式铺装透水路面厚度(mm); HeR 透水铺装的海绵城市设计降雨量(mm); f 透水铺装基层的稳定人渗率(mm/h); 产 透水路面周边地面汇水面积与透水路面面积之比; 3 安全系数,可取0.5; L 与设计降雨量对应的时间(h); 透水路面结构层平均孔隙率,可取0.1~0.3。
6.3.14透水铺装应用于建筑与小区时,其设计应符合下列
规定: 1小区内公共地面停车场、人行道、步行街、自行车道和休 闲广场、室外庭院应采用透水铺装,新建的公共建筑透水铺装率 应不小于70%,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透水铺装率应不小于改建、 扩建部分的70%。 2透水铺装做法应根据地面的功能、地基基础、投资规模等 因素综合考虑进行选择。 3当透水铺装设置在地下室顶板上时,顶板覆土厚度应不 小于600mm,并应设置排水板层或渗排水管。 5.3.15绿地内人行道、广场、地面停车场等周边如无可转输、滞 蓄降雨径流的绿地,应采用透水铺装
6.3.16生态树池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植物宜以木本植物为主,种植土深度不应小于1m。 2盖板应为透水材料,其顶面标高不应高于人行道铺装面 层标高。 3宜采用符合行道树种植的要求和人渗要求的土壤。 4生态树池底部应设置砾石排水层,砾石排水层孔隙率宜 为35%~40%,有效孔径宜大于80%。砾石排水层中应设置管 径为100mm~150mm的排水盲管,并由土工布包裹 5建筑与小区中,当生态树池距离建筑水平距离小于1.5m 时,宜在此处建筑外墙面(或地下室侧壁)增加防水一道。 6.3.17行道树种植可选择穴状或带状种植,应采用生态树池 并应符合现行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行道树栽植技术规程》 DG/TJ08一53的相关规定;行道树种植可与植草沟相结合,提升 人行道对雨水的蓄渗和消纳能力。 5.3.18硬化面积超过1hm的新建建筑与小区应设置雨水调蓄 设施,雨水调蓄设施规模宜按照每公顷硬化面积不低于250m 设置
6.3.19浅层调蓄设施的设计DB37∕T 5146-2019 城乡生活垃圾分选处理技术规范,应符
1可采用管道或箱涵拼装而成。 2宜设置进水井、进出水管、排泥检查井、溢流口、取水口和 单向截止阀等设施。 3宜具有排泥的功能。 4具有渗透功能的调蓄池四周宜采用粒径20mm~50mm 级配碎石包裹,调蓄池上、下碎石层厚度均应大于150mm。 5两组调蓄池间距不应小于800mm。 6底部设置穿孔管排水时,宜选择不小于200g/m²长丝土 工布包裹
2宜设置进水井、进出水管、排泥检查井、溢流口、取水口和 单向截止阀等设施。 3宜具有排泥的功能。 4具有渗透功能的调蓄池四周宜采用粒径20mm~50mm 级配碎石包裹,调蓄池上、下碎石层厚度均应大于150mm。 5两组调蓄池间距不应小于800mm。 6底部设置穿孔管排水时,宜选择不小于200g/m²长丝土 工布包裹。 6.3.20管道调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满足设计重现期排水量的要求,并在此基础上增大 管径。 2管径大小应根据径流控制的要求,经计算或软件模拟 确定。 3与该管道相连的检查井应在底部设置放空管,放空管管 径应使管道中储存雨水放空时流速不小于0.6m/s。 6.3.21建筑与小区雨水调蓄设施应设置溢流排水措施,溢流排 水措施宜采用重力溢流。 6.3.22建筑与小区设置雨水回用系统时,宜设置初期雨水弃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