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EC 147-2018 微电网接入配电网运行控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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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EC 147-2018 微电网接入配电网运行控制规范简介:

《T/CEC 147-2018 微电网接入配电网运行控制规范》是中国电器工业协会发布的微电网技术相关标准,该标准主要针对微电网并网运行的控制技术进行了详细规定,其目的是为了保证微电网在并入公共电网时,能够安全、稳定、高效地运行,同时确保公共电网的稳定性和电能质量。

该规范主要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

1. 系统定义:明确了微电网和配电网的基本概念,以及微电网并网的基本条件。

2. 运行控制要求:规定了微电网在并网运行时的控制策略,包括功率控制、电压控制、频率控制等,确保微电网与配电网的协调运行。

3. 保护与故障处理:规定了微电网在故障发生时的保护措施和故障处理流程,确保故障情况下微电网能快速恢复,同时避免对主电网产生影响。

4. 通信与信息交换:规定了微电网与配电网之间的通信要求,确保运行数据的实时性和准确性。

5. 测试与验证:规定了微电网并网运行控制功能的测试方法和验证流程,确保控制策略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6. 安全要求:强调了微电网并网运行的安全要求,包括人身安全、设备安全以及电力系统安全。

总之,这份规范是指导微电网接入配电网运行和控制的重要技术文件,对于微电网的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T/CEC 147-2018 微电网接入配电网运行控制规范部分内容预览: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微电网与分布式电源并网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国 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国电南瑞科技股 分有限公司、许继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电工研究所、天津大学、上海电力学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赫卫国、朱凌志、周昶、陈梅、王伟、杨波、柳丹、陶以彬、施涛、陶琼、 叶季蕾、叶荣波、曹潇、葛晓慧、唐西胜、范元亮、于辉、郭宝甫、程军照、郭力、李琦芬。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或建议反馈至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管理中心(北京市白广路、 条一号,100761)。

电网接入配电网运行控制规范

JB∕T 12317-2015 建筑施工机械与设备 长螺旋钻孔机略、联络线交换功率控制、并/离网转换控制、继电保护与安全自动装置、电网异常响应、电能质量、 通信与自动化、防雷与接地。 本标准适用于接入35kV及以下电压等级配电网的微电网系统

4.1微电网接入配电网运行应制定安全规程、应急预案和现场运行规程。 4.2微电网中属电力调度机构直接调度范围内的设备,应遵守调度有关操作制度,按照调度指令执行 操作。 4.3微电网运行操作人员应熟悉电力调度操作规范及规定,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4.4接入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配电网的微电网,其运行管理方应与电网企业签订《并网调度协议》, 包括对微电网并网运行方式、并网/离网模式转换条件、参数等进行明确;接入380V电压等级的微电 网应与电网企业签订购售电合同,并在并网调度机构备案。 4.5接入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配电网的微电网应设立或明确运行维护人员,负责微电网运行设备的 日常巡视检查、故障处理、运行日志记录、信息定期核对等,并应做好信息的报送工作。 4.6接入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配电网的微电网应根据电力调度机构的要求报送微电网年度检修计 划,在检修开始前,仍须得到电力调度机构确认许可后方能进行。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向电力调度机 构报告。 4.7接入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配电网的微电网发生故障脱网后,微电网运行人员应及时向电力调度 机构报告故障及相关保护动作情况,并对相关资料(参见附录A)进行备案。

5.2接入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配电网的微电网并网运行时,应根据电力调度机构的要求执行联络线 有功功率控制、并网点无功电压控制等控制策略。 5.3接入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配电网的微电网,当运行于跟踪调度计划曲线策略时,应在每日规定 的时间前向电力调度机构提交微电网次日联络线功率调度计划曲线,运行中应按照电力调度机构确认 后的日联络线功率调度计划曲线执行。 5.4微电网在离网运行方式可采用主从控制模式、对等控制模式,应保持电压、频率符合微电网离网 运行要求。

6.1接入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配电网的微电网交换功率最大值及变化率应在电力调度机构规定范围内。 6.2接入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配电网的微电网,应能根据电网频率值、电力调度机构指令等信号调 节有功交换功率。 6.3接入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配电网的微电网,应能够根据并网点电压水平调节无功输出、参与电 网电压调节,其参考电压、电压调差率等参数由电力调度机构设定。

微电网中主要设备(如并网开关、微电网主电源、微电网控制系统等)大修或更换后,其重新 应对大修或更换的设备进行检测。

7.2并网到离网转换控制

7.2并网到离网转换控制

7.2.1微电网的并网到离网转换控制包括计划离网控制和非计划离网控制两种方式: a)微电网的计划离网控制指令可由电力调度机构或由微电网运行控制系统下达。通过10kV及以 上电压等级接入的微电网,电力调度机构要求微电网离网时,微电网应接受电力调度机构的指 令实现计划离网;微电网自身需要离网时,需向电力调度机构发送离网请求,且收到允许离网 指令后,方可启动计划离网控制。

T/CEC1472018

b)当微电网检测到配电网异常后,并达到充许离网的条件时,微电网应启用并网到离网转换控制 程序实现非计划离网。 7.2.2微电网的计划离网控制宜采用不停电切换方式,操作步骤如下: a)微电网控制系统接到并网到离网转换指令后,调节主电源使得并网点的电流或交换功率降低至 充许切换的范围。 b)断开并网开关,并设定主电源的运行模式由并网控制模式转为离网控制模式。模式转换时要进 行平滑切换控制,防止切换电流冲击过大及保护系统误动作。 7.3离网到并网转换控制 7.3.1当微电网重新并网时,应监测微电网和配电网的状态是否符合同期条件,只有满足同期限定条 件,才能进行重新并网操作。 7.3.2因电网故障或扰动造成微电网离网的,在电网电压和频率恢复之前不应并网,且在电网电压和 频率恢复正常后,接入380V以下配电网的微电网经过一个可调延时时间后才能并网,延时时间为20s 到5min;对于接入10kV及以上配电网的微电网,应向电力调度机构发送并网请求,且收到允许并网 指令后,方可并网。 7.3.3微电网接到并网指令后,应执行以下操作: a)监测待接入电网的电压幅值、频率等状态并判断是否允许并网接入。 b)对微电网主电源的输出电压幅值、频率及相位进行调节并进行同期条件判断。 C 满足同期条件时,闭合并网开关,同时主电源工作模式从离网运行转换到并网运行,并进行平 滑切换控制,防止切换电流冲击过大及保护系统误动作。 接人10kV及以上配电网的微电网控制系统接到并网指令后,应在规定时间(1h)内执行离网 到并网转换控 新电请并网

7.3离网到并网转换控制

.3.3微电网接到并网指令后,应执行以下操作

a)监测待接入电网的电压幅值、频率等状态并判断是否允许并网接入。 b)对微电网主电源的输出电压幅值、频率及相位进行调节并进行同期条件判断。 满足同期条件时,闭合并网开关,同时主电源工作模式从离网运行转换到并网运行,并进行平 滑切换控制,防止切换电流冲击过大及保护系统误动作。 接入10kV及以上配电网的微电网控制系统接到并网指令后,应在规定时间(1h)内执行离网 到并网转换控制,超过规定时间未成功并网的应重新申请并网

8继电保护与安全自动装置

8.1微电网保护应与配电网保护相协调配合,微电网内部发生短路故障时,微电网并网点保护应先于 配电网保护动作跳开并网开关,防止事故范围扩大。 8.2配电网侧发生故障时,微电网并网点保护或安全自动装置应动作跳开并网开关,动作时间小于配 电网线路重合闸、备自投动作时间,以避免非同期合闸。 8.3微电网应快速检测孤岛并且立即断开与电网连接,防孤岛保护动作时间应小于配电网侧备自投、 重合闸动作时间。 8.4接入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配电网的微电网系统,应由电力调度机构负责微电网并网点的继电保 护定值的计算和整定。当电网结构、线路参数和短路电流水平发生变化时,应及时校核微电网保护的 配置和整定,避免保护发生不正确的动作行为。微电网保护定值应满足DL/T584的相关要求。 8.5配电网或微电网内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或异常时,微电网应配合电网做好有关保护信息的收集和报 送工作。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发生不正确动作时,应调查不正确动作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报 送电力调度机构。 8.6接入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配电网的微电网系统,运行人员应定期核对继电保护装置的各相交流 电压、各相交流电流、差电流、外部开关量变位和时钟,并做好记录。 8.7微电网运行管理人员应熟悉继电保护装置原理及二次回路,对于接入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 配电网的微电网系统,宜根据微电网具体情况并结合一次设备的检修合理安排微电网保护装置的 检验计划,保护装置的检验周期、内容及要求应遵照DL/T995的相关规定。涉网保护应定期 校验。

当并网点电压发生异常时《信息技术 射频识别 2.45GHz空中接口协议 GB/T 28925-2012》,微电网应按表1的规定执行。三相系统中的任一相电压发生异常, 表1的规定执行。

表1微电网的电压异常响应特性要求

:U为微电网并网点电压,UN为微电网并网点处的电区

9.2通过220V/380V并网的微电网,并网点频率为49.5Hz~50.2Hz时,应能正常并网运行;当并网点 频率超过49.5Hz~50.2Hz时,应在0.2s内转换到离网运行模式。 9.3接入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配电网的微电网,应具备一定的耐受系统频率异常的能力,应能够在 表2所示电网频率范围内按规定运行

注:「为微电网所接入电网的频率

10.1微电网并网点的电能质量应满足GB/T12325、GB/T12326、GB/T14549、GB/T15543、GB/ 24337等的要求,当不满足标准要求时应发出报警信息。接入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配电网的微电网, 其运营管理方应将该信息上报至电力调度机构。 10.2微电网并网点电能质量不满足要求时,其运营管理方应采取电能质量改善措施。在采取改善措施 后仍无法满足要求时,应转为离网运行或停运。离网运行时,若微电网电能质量不满足自身运行要 求,应停止运行。 10.3微电网电能质量超标后,应合理配置一定容量的电能质量治理装置:微电网电能质量超标整

成本档案管理作业指引T/CEC1472018

后,应重新检测合格后方能再次并网运行。在并网后一个月内向电力调度部门提供电能质量 吉。

11.1接入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配电网的微电网应向电力调度机构提供的基本信息应包括: a)电气模拟量:并网点的电压、电流、有功功率、无功功率、功率因数、频率(电网侧及微电网 侧)、电能质量数据、直流电流分量。 b) 电能量:并网点的上网电量和用网电量。 c) 状态量:并网点的并网断路器状态、微电网并网点监控终端状态和通信通道状态、保护动作等 信号。 d)其他信息。 1.2微电网自动化系统应保存日发电曲线、日用电曲线、日发电量、日用电量等日常运行信息及气象 已录和设备定期试验记录等,并生成运行日志及运行年、月、日报表等。 1.3微电网涉网通信设备的检修方案由各运行维护单位根据设备运行状况提出检修计划。 1.4接入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配电网的微电网涉网设备变更(如设备增、减,主接线变更,互感器 变比改变等),导致微电网自动化设备测量参数、序位、信号触点发生变化时,应将变更内容及时报送 相关调度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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