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T 5055-2019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13/T 5055-2019 600MPa级高强钢筋混凝土结构简介:
DB13/T 5055-2019 600MPa级高强钢筋混凝土结构部分内容预览:
5.1.1配置HRB600、HRB600E钢筋的混凝土结构, 混短主独强度等级不直低于(40。 注:特殊工程、小型工程不应低于C30。 5.1.2混凝土强度标准值、设计值、弹性模量等均应符合GB50010的规定。 5.2钢筋
5.2.1HRB600、HRB600E钢筋的公称横截面面积及理论质量参照附录A的规定, 5.2.24 钢筋的标准强度应具有不小于95%的保证率。 5.2.34 钢筋的弹性模量E应按2×10°MPa采用。 5.2.4HRB600、HRB600E钢筋的化学成分和碳当量应符合表1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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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 JT/T 489-2003》1HRB600、HRB600E钢筋的化学成分和碳当量限
注:碳当量计算公式:Ceq=C+Mn/6+(Cr+V+Mo)/5+(Cu+Ni)/15
表2HRB600、HRB600E钢筋的力学性能
5.2.6HRB600、HRB600E钢筋的公称直径为6mm~32mm,公称直径28mm~32mm钢解 A可降低1%。
5.2.7对于没有明显屈服强度的钢筋,Rel应采用规定Rpo. 5.2.8HRB600、HRB600E钢筋的屈服强度标准值fk、极限强度标准值f,应按表3的规定采用
麦3HRB600、HRB600E钢筋强度标准值(N/mm²)
表4HRB600、HRB600E钢筋强度设计值(N/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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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对轴心受压构件,当采用HRB600、HRB600E钢筋时,应取为400N/mm,fj应按表中 采用:但用作受剪、受扭、受冲切承载力计算时,其数值大于360N/mm时应取为360N/mm
6.1.1配置HRB600钢筋的混凝土结构,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计算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验算,其结 构效应分析应符合GB50010的规定。 6.1.2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中的纵向受力钢筋宜采用HRB600热轧带肋钢筋,抗剪、抗扭、抗冲切构
算和抗震设防要求的承载力计算,应符合GB50010的相关规定。 6.2.2受弯构件的纵向受拉钢筋和截面受压区混凝土同时达到其强度设计值时,构件的正截面相对界 限受压区高度应符合表5要求。
表5相对界限受压区高度
6.2.3当截面受拉区内配置有不同种类或不同预应力值的钢筋时,受弯构件值应分别计算,并取 其较小值。 6.2.4构件受弯、受压、受拉、受扭、受冲切、局部受压承载力计算及疲劳验算应符合GB50010的 有关规定。 6.2.5结构构件正截面的受力裂缝控制等级分为三级,等级划分及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a) 一级一一严格要求不出现裂缝的构件,按荷载标准组合计算时,构件受拉边缘混凝土不应产 生拉应力; 二级一一般要求不出现裂缝的构件,按荷载标准组合计算时,构件受拉边缘混凝土拉应力不 应大于混凝土轴心抗拉强度标准值; 三级一一允许出现裂缝的构件。对钢筋混凝土构件,按荷载准永久组合并考虑长期作用影响 计算时,构件的最大裂缝宽度不应超过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规定的最大裂缝宽度限
其较小值。 6.2.4构件受弯、受压、受拉、受扭、受冲切、局部受压承载力计算及疲劳验算应符合GB50010的 有关规定。 6.2.5结构构件正截面的受力裂缝控制等级分为三级,等级划分及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6.2.5结构构件正截面的受力裂缝控制等级分为三级,等级划分及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6.2.5结构构件正截面的受力裂缝控制等级分为三级,等级划分及要求应
一级一一严格要求不出现裂缝的构件,按荷载标准组合计算时,构件受拉边缘混凝土不应产 生拉应力; b) 二级一一般要求不出现裂缝的构件,按荷载标准组合计算时,构件受拉边缘混凝土拉应力不 应大于混凝土轴心抗拉强度标准值; C 三级一一允许出现裂缝的构件。对钢筋混凝土构件,按荷载准永久组合并考虑长期作用影响 计算时,构件的最大裂缝宽度不应超过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规定的最大裂缝宽度限 值。对预应力混凝土构件,按荷载效应的标准组合并考虑长期作用影响计算时,构件的最大 裂缝宽度不应超过GB50010规定的最大裂缝宽度限值;对二a类环境的预应力混凝土构件 尚应按荷载准永久组合计算,且构件受拉边缘混凝土的拉应力不应大于混凝土的抗拉强度标 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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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6在矩形、T形、倒T形和1形截面的钢筋混凝主受拉、受弯和偏心受压构件及预应力混凝主轴 心受拉和受弯构件中,按荷载标准组合或准永久组合并考虑长期作用影响的最大裂缝宽度可按公式 (1)~(4) 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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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一受拉区第i种纵向钢筋的公称直径;对于有粘结预应力钢绞线束的直径取为√ndp1,其中 d为单根钢绞线的公称直径,n,为单束钢绞线根数; n;一受拉区第i种纵向钢筋的根数;对于有粘结预应力钢绞线,取为钢绞线束数; V;一受拉区第i种纵向钢筋的相对粘结特性系数,取1.0。 6.2.7结构构件应根据结构类型和GB50010规定的环境类别,按规定选用不同的裂缝控制等级及最 大裂缝宽度限值。 6.2.8配置HRB600、HRB600E钢筋的混凝土受弯构件的挠度可按照结构力学方法计算,计算中所需的 长期刚度B和短期刚度Bs,应按GB50010的相关规定进行计算。 6.2.9钢筋混凝土受弯构件的最大挠度应按荷载的准永久组合,预应力混凝土受弯构件的最大挠度应 按荷载的标准组合,并均应考虑荷载长期作用的影响进行计算,其计算值不应超过混凝土结构设计规 范GB50010规定的挠度限值
当计算中充分利用钢筋的抗拉强度时,受拉钢筋的锚固应符合下列要求: a)基本锚固长度l应按表6取值:
a)基本锚固长度l.应按表6取值:
表6HRB600、HRB600E受拉钢筋基本锚固长度
锚固长度应根据锚固条件按下列公式计算,且不
7.1.2混凝土结构中的纵向受压钢筋,当计算中充分利用其抗压强度时,锚固长度不应小 锚固长度的70%。受压钢筋不应采用末端弯钩和一侧贴焊锚筋的锚固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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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3当级纵向受拉钢筋末端采用机械锚固措施时,钢筋机械锚固的锚固长度(包括弯钩或锚固端头在 内的锚固长度)可取0.6Lab。
弯钩及机械锚固的形式及技术要求应符合表7的
表7钢筋弯钩和机械锚固的形式和技术要求
7.2.2轴向受拉及小偏心受拉杆件的纵向受力钢筋不得采用绑扎搭接;其他构件中的钢筋采用绑扎搭 接时,受拉钢筋直径不宜大于25mm,受压钢筋直径不宜大于28mm。钢筋的绑扎搭接长度l,应符合 B50010的规定。 .2.3机械连接宜用于直径不小于14mm的受力钢筋的连接,机械连接类型及质量要求应符合JGJ107 的规定。 .2.4当采用焊接连接时,必须进行现场条件下的焊接工艺试验,并经试验合格后方准于焊接生产。 各类焊接方法的具体要求和适用范围按JGI18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7.3纵向受力钢筋的最小配筋率
卧置于地基上的混凝土板,板中受拉钢筋的最小配筋率可适当降低,但不应小于0.15%。 板类受弯构件(不包括悬臂板)的受拉钢筋,当采用强度等级600MPa钢筋时,其最小配筋百 应采用0.15和0.45/,中的较大值。
分率应采用0.15和0.45t/中的较大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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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3非抗震设计时,钢筋混凝土构件中的纵向受力钢筋的配筋百分率p.i不应小于表8规定的数值。
表8纵向受力钢筋的最小配筋百分率pmin(%)
7.3.4偏心受拉构件中的受压钢筋,应按受压构件一侧纵向钢筋考虑, 7.3.5受压构件的全部纵向钢筋和一侧纵向钢筋的配筋率以及轴心受拉构件和小偏心受拉构件一侧 受拉钢筋的配筋率均应按构件的全截面面积计算。 7.3.6受弯构件、大偏心受拉构件一侧受拉钢筋的配筋率应按全截面面积扣除受压翼缘面积(bb)h 后的截面面积计算。
8钢筋进场、加工及验收
8.1.1采用热轧带肋高强钢筋的混凝土结构工程的质量验收,应符合GB50204的规定。 8.1.2钢筋应有出厂质量证明书或试验报告单,钢筋表面或每捆(盘)钢筋均应有标志,并应确认符 合钢筋订货的牌号。 8.1.3每批钢筋的检验项目、取样方法和试验方法应符合表9的规定。
表9检验项目、取样方法和试验方法
8.1.4钢筋应按炉罐(批)号及直径分批进场,并应按GB1499.2规定的力学性能和重量 行进场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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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5对进入施工现场的HRB600级钢筋应单独存放使用,并应有明显的标识,加强管理,严禁错用, 且不宜长时间室外储存
浇筑混凝土之前BS EN 1916-2002 无钢筋和钢筋混凝土管和管配件,应进行钢筋隐蔽工程验收,
a)纵向受力钢筋的牌号、规格、数量、位置等; 钢筋的连接方式、接头位置、接头质量、接头面积百分率、搭接长度、锚固方式及锚固长度; c 箍筋弯钩的弯折角度及平直段长度; d)预埋件的规格、数量、位置等
3.2钢筋冷加工及验收
8.2.1HRB600钢筋现场冷加工方法(弯曲、切断等)与HRB400、HRB500级钢筋相同 3.2.2HRB600钢筋应进行弯曲试验,按表10规定的弯曲压头直径弯曲1800后,钢筋受弯曲部位表 面不得产生裂纹。
CECS 195-2006 聚合物水泥、渗透结晶型防水材料应用技术规程8.2.3HRB600E反向弯曲性能应符合以下要求:
8.2.3HRB600E反向弯曲性能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反向弯曲试验的弯芯直径比弯曲试验相应增加一个钢筋直径; b) 反向弯曲试验时,先正向弯曲90°后再反向弯曲20°。经反向弯曲实验后,钢筋受弯曲部位表 面不得产生裂纹; C) 反向弯曲试验时,经正向弯曲后的试样,应在100℃±10℃温度下保温不少于30min,经自 然冷却后再反向弯曲。当供方能保证钢筋经人工时效后的反向弯曲性能时,正向弯曲后的试 样亦可在室温下直接进行反向弯曲。 8.2.4钢筋在加工过程中,当发现钢筋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等现象,应对该批 钢筋进行化学成分检验或其他专项检验。